6月1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近期在市场食品抽检中,发现由中国黄山大地迎春茶叶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85克/袋、批次为2010.11.02 的“大地迎春”黄山毛峰茶叶含违禁农药三氯杀螨醇,勒令停止销售。
经调查,“中国黄山大地迎春茶叶有限公司”没有在我市登记注册,不是我市企业。但“黄山市大地迎春茶叶有限公司”曾在黄山市工商局注册登记过。2006年2月,刘××(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人)以个人身份,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申请 “大地迎春” 注册商标,同年7月,在黄山市工商局注册登记成立黄山市大地迎春茶叶有限公司(公司经营场所为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下坑口72号,法人代表刘××)。由于连续2年未进行年检,公司已于2009年3月被黄山市工商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2009年4月“大地迎春”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专用权期限为2009年4月—2019年4月。
黄山市茶叶行业协会郑重声明:此次在北京市场抽捡中发现的含违禁农药的“大地迎春”商标茶叶,与我市无关。此次事件对黄山毛峰茶叶声誉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我会保留追究生产厂家法律责任的权利。
黄山市茶叶行业协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