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被国家八部委认定为第四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近日,国家农业部等八部委联合下文,正式公布安徽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为第四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成为我省茶产业行业唯一一家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
  此次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按照“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选择要求,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审核并公示,由全国农业产业化联系会议认定。八月一日,国家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财政部、国家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八个部委联合发文[农经发(2008)3号]正式公布。
  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力量。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龙头企业队伍的骨干,在促进新农村建设、带动农民增加收入、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方面负有重要责任。
  (陈文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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