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最大农药残留限量迎来新标准

涉茶限量指标106项增加41项增幅63.1%

9月3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以下简称“新标准”)正式实施。新标准于2021年3月3日发布,现已完全代替GB 2763—2019版本标准。至此,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突破1万项,2021版GB2763对标“最严谨的标准”,要求科学设定残留限量,突出高风险农药和重点农产品监管,更大范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茶周刊全媒体记者了解到,2005年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开始发布,茶叶质量安全执行GB 2763—2005《食品中污染物最大残留限量》和GB 2762—2005《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在这两个国家标准中涉及茶叶的农药残留限量有9种,铅和稀土各1种。

随后,在2017年6月18日正式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GB 2763—2016),该标准规定了茶叶中48项最大农药残留限量。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正式实施于2020年2月15日,该标准替代了GB 2763—2016和GB 2763.1—2018《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茶叶中65项最大的农药残留限量。

此次实施的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新标准规定了564种农药在376种(类)食品中10092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数量首次突破1万项,达到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近2倍。与2019版相比,新增农药品种81个、残留限量2985项;其中,涉茶限量指标达106项,增加了41项,增幅达63.1%。

新标准与GB 2763—2019对比,主要有三大变化。一是,对涉茶项目进行了明确的分类,分为“饮料类:茶叶—本级分类”和“饮料类—继承上级分类”;其中,饮料类:茶叶—本级分类的农药残留限量增至70项,占涉茶项目农药残留限量指标总数的66%;饮料类—继承上级分类的农药残留限量增至36项,占涉茶项目农药残留限量指标总数的34%。

二是,新标准中新增的茶叶—本级分类的农药残留限量有6个项目,另,将三氯杀螨醇从茶叶—本级分类调整至饮料类—继承上级分类;新增的饮料类—继承上级分类的农药残留限量包括胺苯磺隆等35个项目。

三是,从106项涉茶限量指标来看,总体限量值低,其中,限量值在0.05mg/kg及以下的指标有53项,部分农药限量值与相应检测方法的定量限相当,突显了对茶树禁用农药的监控。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中农药残留合格率均在97%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可控,保持在较高水平。但是,在农业生产以小规模农户经营为主的基本国情面前,必须采用多方面的手段,提高科学用药技术,维护好农产品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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