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有力

      一、基地建设
  1、对经申报批准实行茶园病虫草害统防统治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 “五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产地追溯制,确保种植过程安全且年度市场无不良反映并经检查验收合格的按4元/亩给予补助。
  2、工程实施单位建有专业服务队,承担并出色完成项目区内茶园病虫草害统防统治、机械采茶、机械修剪等工作任务,补助工作经费1万元。
  3、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组织、能人大户通过土地流转建立有规模的茶叶生产基地。凡在2008年通过土地流转、实行规模建园的予以一次性补助,流转500亩以上的补助1万元,1000亩以上的补助2万元 (流转要以与农户间签订并予公证的合同为依据)。
  4、新发展无性系良种茶园连片达5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50元,100亩以上连片的,每亩补助100元,山坞田、高塝田改建茶园连片达3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50元。
  5、新获得有机茶、绿色食品茶认证面积达1000亩以上的企业或组织,分别一次性给予0.75万元和0.5万元的奖励。
  二、企业建设
  1、在项目区内实施茶叶初制厂优化改造工程,按照2000-3000亩茶园新建或改扩建1个清洁化初制厂,新建清洁化初制厂(验收达标)每个奖励1万元,改扩建清洁化初制厂(验收达标)每个奖励0.5万元。
  2、凡在茶叶主销国设立直销点和派驻外销员的企业和组织,分别给予1万元和0.5万元的奖励,对在国外注册商标的企业奖励1万元。
  3、对符合黄政秘[2005]12号文件规定,在引进新工艺、新生产线等技改上投入大的龙头企业,市里酌情给予贷款利息补助。
  三、品牌建设
  1、凡新获得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市里奖励1万元;获得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市里奖励5万元。
  2、在黄山茶主销区进行品牌宣传和推介;到黄山茶主销区开展市场打假检查,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一定经费。对根据市政府要求,积极参加国际、国内重大茶事活动的企业,酌情给予奖励。
  四、服务体系建设
  1、对选派到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帮扶的技术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区县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表彰,市里每两年评选一次“茶产业发展先进个人”,对茶业科技成果转化成绩突出的农技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2、对与龙头企业建立利益联结关系,在良种推广、病虫草害统防统治、生产组织管理和生态茶园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且成绩突出的农民合作组织给予1-2万元奖励。
  3、市、区县每年安排一定工作经费,重点用于质量安全检查、市场打假、无性系茶树良种发展、生物农药推广、茶叶生产加工技术培训及购买服务。
  4、市茶产业发展领导组两年评选一次,对茶产业发展工作业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区县进行表彰。
  (黄山市茶协)
上一篇:两岸茶人旅游业界将牵手扩大茶旅合作
下一篇:我会呼吁提高茶叶等农产品出口退税率
      全国服务热线:0551-62635128

请在线提交您的建议,我们将尽快联系您!

联系人:
手机:
邮箱:
建议内容:
提交稿件: